{{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崁頂鄉力社國民小學111年10月17日屏力國小教字第1110002903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1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地點:力社國小校長室。
三、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資格及輔導對象說明如下:
(一)教學輔導教師儲訓之資格:
1、五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五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具有專業回饋人才進階證書。
3、具學科或學習領域教學相關知能。
4、有擔任教學輔導教師之意願。
5、能進行教學示範並輔導其他教師教學,提供相關教育諮詢,協助教師解決問題。
(二)教學輔導教師之輔導對象:
1、初任教學三年內之正式教師。
2、新調校服務第一年之教師。
3、一學期以上之長期代理代課教師、實習教師。
4、自願追求精進,接受協助輔導之教師。
四、辦理模式說明如下:
(一)送件時間:
1、111年11月4日(星期五)前將表件紙本親送或郵寄至力社國小教導處收。
2、縣審時間:1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至下午4時。
(二)實施方式:
1、欲申辦教學輔導教師計畫之學校須檢附申請表(一)~(四),並於112年6月30日前完成成果報告檢送力社國小憑辦。
2、由縣聘審查委員進行表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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