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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德公告

113學年度屏東縣枋寮鄉僑德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公告

{{ $t('FEZ002') }} 教務處|

113學年度屏東縣枋寮鄉僑德國小附設幼兒園招生公告(詳情如附件)

招收2歲-3歲(幼幼班)

      3歲-5歲(混齡班)

報名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5月9日(上午8點至下午4點)

報名繳驗證件如下:

1、報名時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提供設籍驗證,未繳驗戶口名簿正本者,不予受理登記

2、如具有優先入學身分應檢附下列相關證明資料查驗:

優先入園身分

查驗證件

低收入戶子女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113年度社政單位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中低收入戶子女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113年度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證明

身心障礙幼兒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鑑定安置結果通知單(如附件)或暫緩入學證明者,未領有者,而逕以身心障礙手冊入園者,視同一般幼兒。

原住民族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規定,經認定具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者。)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子女

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因父母雙亡或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致隔代教養之幼兒

監護權或其他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或扶養證明文件【社工人員評估證明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如入獄者之服刑證明、失蹤證明者之警察機關證明等)】。

安置於寄養家庭、療育機構、私立育幼機構之幼兒

寄養證明文件、療育機構或育幼機構確實安置幼兒之證明文件。

幼兒園暨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

教職員工在職證明。

兄弟姊妹就讀該校(園)之幼兒

在學證明。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需記事)



{{ $t('FEZ003') }} 2024-04-19

{{ $t('FEZ004') }} 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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