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幼兒園|
屏東縣枋寮鄉僑德國小附設幼兒園115學年度招生簡章
【招收2歲專班及3 -5歲幼兒】
一、依據屏東縣115學年度公共化教保服務機構新生入園注意事項辦理。
新生登記時間表:(招生未滿額,應繼續辦理招生)
登記入園時間及地點:115年5月5日至5月7日上午8時至下午4時止,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抽籤時間及地點: 115年5月8日(星期五)上午9時公開抽籤,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錄取名單公布日期:公開抽籤完畢後立即公布於學校網頁、公佈欄及幼兒園教室前,並以書面通知家長或監護人。
報到日期與地點:115年5月11日(星期一)(須訂於115年5月15日前完成),地點:幼兒園辦公室。
註冊日期:115年7月24日(自7月1日起)。
三、招生人數:
本園可招收2-5歲幼兒總人數為32 人(2-3歲幼兒_8_人;3-5歲幼兒
24 人),扣除就讀本園直升之幼兒(2-3歲幼兒 0 人;3-5歲幼兒8 人)及身心障礙幼兒(經鑑定安置通過者) (2-3歲幼兒_0_人;3-5歲幼兒 0 人)後,115學年度新生可招收 24 人(2-3歲幼兒 8 人,3-5歲幼兒 16 人)。
四、登記資格:
設籍本縣學齡2歲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但具優先入園資格者不受設籍本縣之限制:
5歲:民國109年9月2日至民國110年9月1日出生者。
4歲:民國110年9月2日至民國111年9月1日出生者。
3歲:民國111年9月2日至民國112年9月1日出生者。
2歲:民國112年9月2日至民國113年9月1日出生者
五、新生入園招生順序及具備優先入園資格:
優先入園資格及其順位:
第一順位:身心障礙幼兒、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族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身心障礙幼兒應優先入園、其餘5類併同優先,不得另訂排序順位)
第二順位:因父母雙亡或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致隔代教養之幼兒或安置於寄養家庭、療育機構、私立育幼機構之幼兒、現役軍人子女。
第三順位:幼兒園暨所屬學校(含場地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不含孫子女)。
第四順位:兄弟姊妹已就讀該校(園)之幼兒、雙(多)胞胎幼兒、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安置之身心障礙幼兒外,同一登記時間依下列階段及順序招收幼兒,如同一順位超額登記時,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三)招收幼兒入園順序:
1.三至五歲幼兒
(1)三至五歲優先入園之第一順位幼兒。
(2)五歲優先入園之第二至四順位幼兒。
(3)五歲之場地學校學區內幼兒。
(4)五歲一般幼兒。
(5)四歲優先入園之第二至四順位幼兒。
(6)四歲之場地學校學區內幼兒。
(7)四歲一般幼兒。
(8)三歲優先入園之第二至四順位幼兒。
(9)三歲之場地學校學區內幼兒。
(10)三歲一般幼兒。
2.二歲幼兒
(1)二歲優先入園之第一順位幼兒。
(2)二歲優先入園之第二至四順位幼兒。
(3)二歲之場地學校學區內幼兒。
(4)二歲一般幼兒。
六、新生登記報名手續:
繳驗證件:
1、登記當天請攜帶戶口名簿正本提供設籍驗證,未繳驗戶口名簿正本者,不予受理登記。
2、優先入學身分應檢附下列相關證明資料查驗:
優先入園身分 | 查驗證件 |
低收入戶子女 |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115年度社政單位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書。 |
中低收入戶子女 |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115年度中低收入家庭幼童身分認定證明 |
身心障礙幼兒 |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安置,並領有鑑定安置結果通知單(如附件)或暫緩入學證明者,未領有者,而逕以身心障礙手冊入園者,視同一般幼兒。 |
原住民族幼兒 | 戶口名簿正本(依原住民身分法第二條規定,經認定具有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之身分者。)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經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並領有證明文件者。 |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子女 | 符合法定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者。 |
因父母雙亡或失蹤、服刑、無行為能力致隔代教養之幼兒 | 監護權或其他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或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或扶養證明文件【社工人員評估證明文件或相關證明文件(如入獄者之服刑證明、失蹤證明者之警察機關證明等)】。 |
安置於寄養家庭、療育機構、私立育幼機構之幼兒 | 寄養證明文件、療育機構或育幼機構確實安置幼兒之證明文件。 |
幼兒園暨所屬學校編制內現職教職員工子女 | 教職員工在職證明。 |
兄弟姊妹就讀該校(園)之幼兒 | 就學證明。 |
育有三胎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 | 戶口名簿正本(需記事) 。 |
現役軍人子女 | 軍人身分證影本或在職證明 |
公立幼兒園之場地學校學區內之幼兒,如超過可招收名額時,採幼兒設籍時間先後排序。
本園正取生未抽中者依抽籤順序全數列入備取名單,正取生自願放棄錄取或未於規定時間內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異議,應由備取者依序遞補至額滿為止。備取名冊有效日期:至115 年5月31日止,備取名冊失效後如有出缺,由本園秉權責辦理招生作業。
登記公立幼兒園每一幼兒以登記一幼兒園為限,於本學年度登記二園以上者,經查證屬實,將逕予取消其抽籤及入園資格(含正取及備取資格)。
雙(多)胞胎幼兒登記入園時,以同一籤計算之,中籤者於可招收名額內同時錄取,如逾可招收名額,則依序備取,並由家長(監護人)當場決定多胞胎幼兒入園順位。
七、收退費規定:
依據「屏東縣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規定辦理。
八、幼兒園服務時間:
本校附設幼兒園為全日制,週一至週五教保服務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平日延長照顧服務時間下午4時至6時,寒暑假提供延長照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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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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