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本府110年8月27日屏府研訊字第11042995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項將遴選出各縣市公部門或所轄屬之相關單位及各中央部會,建置具有創新應用的電子便民服務者,或應用
的試煉成果受民眾肯定,績效卓著者,且足以作為其他縣市、中央部會或相關領域單位觀摩學習的對象。
三、活動辦法資訊請參考網站:https://smartcity.org.tw/2022smartcity_award.php
四、檢附報名表資料,報名單位請依限將紙本送至本府教育處教學發展科,以利彙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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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01
{{ $t('FEZ014') }}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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