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1年2月23日屏府民禮字第11103934800號函辦理。
二、依「111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本活動預定選拔30名孝行楷模,本縣推薦1名參加內政部複選,全國孝行楷模將獲贈獎金新臺幣(以下同)5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3萬元,最高可獲得8萬元。
三、本案於111年3月31日截止受理報名,請貴校於期限前依實施計畫第四點規定,檢附推薦書、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函送本府民政處憑辦。推薦書、訪查表格式如附件或至內政部民政司網站(路徑:主題服務/民政服務專區/便民服務/下載專區/禮制榮典)。
四、請將本選拔活動訊息於貴校網頁顯眼處露出。
五、倘有疑義,請逕洽本府民政處鍾佩君小姐(聯絡電話:08-7320415轉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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