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036371A號函辦理。
二、111年國中教育會考訂於5月21日、22日(星期六、日)辦理,部分考場所需監試委員尚有不足,為使試務工作順利辦理,爰請貴單位鼓勵所屬教職員或公務人員踴躍擔任監試委員(具會考監考經驗者將優先錄取),各考場報名方式如下:
(一)國立內埔農工考場,電話:08-7991103#234,報名窗口:教務處胡瑜芳小姐、陳淑貞小姐,報名截止時間:111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4時前。
(二)國立屏東高工考場,電話:08-7523781#230、233,聯絡窗口:教務處林上源組長、劉玉英小姐,報名截止時間:1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
(三)國立佳冬高農考場,電話:08-866-2726#205,報名窗口:教務處招生組周靚俐組長,報名截止時間:報名截止時間:1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
(四)國立恆春工商考場,電話:08-8892010#212、217,報名窗口:教務處鄭組長,報名截止時間:111年5月13日(期五)下午5時前,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ZMt3JnSJ1VsUZUig8。
三、有關進入考場工作人員之疫苗接種要求,依據國中教育會考全國試務會111年國中教育會考應變事宜規劃方向(後續依相關規定滾動修正),各考場之試務人員、監試委員等,均應完整接種3劑COVID-19疫苗;完整接種2劑COVID-19疫苗者,應提供考前48小時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檢驗陰性證明;未符合者不得聘用或進入考場。完整接種意指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且滿14天。
四、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人員應依「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14條第2項、第3項規定辦理保密及迴避事宜,監試人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二親等內之血親或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報名參加當年度考試時,應行迴避。如考場規定較本準則限制更嚴格者,從其規定。
五、請貴單位加強宣導上開迴避規定並請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確依規定迴避。
六、惠請同意核予貴校所屬教職員擔任111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試務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公假參加「試務工作講習」;對於協助辦理111年國中教育會考監試委員及試務工作有功人員,另案核予敘獎。
{{ $t('FEZ003')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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