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公告僑德國小111學年度教科書評選期程與注意事項如下:
一、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教科書選用及採購作業注意事項』採購規定辦理。
二、請經教育部審核通過,有意參加評選作業之教科書商,依下列規定進行作業:
1.廠商資格:登記有案之合法出版廠商。
2.類別:國民小學語文(國語、閩南語、英語)、數學、自然與生活科技、社會、生活、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藝術與人文。
3.收件:教科書(含課本、習作、附件)
(二)評選方式與日期:
1.採行「靜態樣書」審查,不辦理「公開說明會」。
2.陳列、評選審查截止暨評選日期:111年5月11日至5月18日。
(五)評選結果:有關評選結果將擇期公告於本校網站校務公告欄。
(六)樣書領回:評選完成之樣書,書商請於6月30日中午12時前領回,逾期未領回者,由本校逕行處理。
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教科書樣書陳列及評選期間(5月11日至5月18日下午4:00止),各出版社人員及代理書商,有事接洽請逕至辦公室教務處,禁止進入評選教室干擾評選事宜。
(二)各書商得以書面或相關資料介紹所出版之教科書特色、使用說明及資料,俾供教師作評選參考。
(三)若有隨教材搭配特殊輔助教具者,請依年級、科目、教具名稱、使用說明,以書面資料表列說明之。
(四)評選結果公告後,若發現不合本公告內容或相關評選規定之事項出現並足以影響原評選結果時,本校得重新公告評選,原受評廠商不得有異議。
(五)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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