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本會111年度會務工作計畫辦理。
二、歡迎本縣各級學校將本會研習課程排入111學年度第一學期之教師進修研習活動,請於111年8月26日(週五)下班前提出申請,俾利本會聯絡講師及後續行政業務工作之處理。
三、申請方式:勾選課程名稱,填妥預定日期及參與人數,以電子郵件傳送本會會務信箱,並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才算完成研習申請。
四、為使資源有效運用,12班以下學校請與鄰近學校共同辦理,本會分會學校及申請研習人數30人以上共辦知學校優先錄取;每校以申請一項為原則,請勿重複申請相同研習。預定之場次如申請額滿即截止,錄取學校將於111年8月30日前公告本會網站。
五、本研習經學校申請完成,講師費及交通費由本會相關經費支應,如勾選實作研習項目,材料費由參加研習之教師自行負擔;校方需自行登錄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中心研習時數,並提供研習場地、投影機、筆電。如申請後因疫情關係無法實體上課,可改為線上課程,請學校承辦人另行與本會接洽後續課程進行方案。
{{ $t('FEZ003') }}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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